♦经销商要做到:
1、杜绝窜货,除公司签约网商外,不得网上销售,保证市场零售价格统一。
2、把我们的产品陈列在终端的最佳位置。
3、相关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的知识培训与监督。
4、协商合作,做好的促销与宣传活动。
5、现款提货。
♦ 招商对象:
☆ 各省、市母婴用品代理商、经销商;
☆ 母婴连锁机构;
☆ 拥有保健品、营养食品相关渠道或拥有医务渠道者;
☆ 讲诚信,守信誉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☆ 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销售推广能力,有成功推广新品牌的经验;
☆ 认同本公司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。
如果您愿意与我们共同努力,实现双赢,请与我们联系。我们将竭诚为你提供有力的支持和良好的服务。